来源:凤凰网
据银监会网站9月29日发布的新闻稿,央行和银监会两监管机构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这一政策被称为“二次调控”,随后各地纷纷作出反应,以“限购”、“税收”等为主要内容的地方细则陆续公布并推行。
针对各地的力度不均新政细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认为,这会使得二次调控的效果并不一致。“成效如何?关键看落实。调控从来不缺政策,缺的是落实。如果将‘国十条’从信贷、税收、土地到监管全都落实到位,完全够了”。
国内重要城市房产新政细则一览
深圳发布时间:9月30日
细则: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浙江发布时间:9月30日
细则:开发商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的项目,不能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银行将根据项目节点完工证明,分批次向开发商支付资金。
厦门发布时间:10月1日
细则: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2010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上海发布时间:10月7日
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非本市居民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前两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宁波发布时间:10月9日
细则: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
广州发布时间:5月18日
相关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
细则:严格落实国家差别化住房金融调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要根据市场动态和未来调控成效,在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得不到遏制的情况下,研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购房套数等临时性措施,抑制投机性房需求。
北京发布时间:4月30日
相关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
细则: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管理。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