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已出台地方细则城市
2010-05-11 09: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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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晨报   

 提要:部分已出台地方细则城市

●北京

北京楼市新政细则4月30日落地:严格执行三套房不予放贷政策,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广州

最早出台配套政策,重点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并严查囤地囤房哄抬房价。

●深圳

深圳5月6日出台“新国十条”执行细则,除了限制外地人购房外,在2009年对境外购房者不“限购”的救市措施也告终结。

●西安

西安市政府5月6日也出台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16条具体措施,此《意见》将从6月1日起施行。

●天津

天津国土房管部门发布了监管地产市场的六项措施,业内称之为“津六条”。已经开始执行的“津六条”与住建部出台的《通知》中的内容非常相似,甚至有多条规定基本一样。

●青岛

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务院要求的信贷政策。

●合肥

商品房的定价须“一步到位”,将严禁捂盘惜售、随意涨价等行为。

●海南

出台《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意见》。

●杭州

即将停止执行了1年多、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的契税优惠,对于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宅,只要是第二套以上,包括一手房和二手房,契税税率也恢复到1.5%执行。

●重庆

将在10年内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还准备对高档别墅和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税,争取通过调控实现30%的低收入群体由政府保障。

●哈尔滨

拟出台新政规范楼市,要求房源必须一次性公开。

●石家庄

制定《石家庄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实施细则(试行)》,从现在开始,假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有不良行为,也会像汽车违章一样被记分,而且记满一定分值,将直接被注销资质。

●东莞

发布了《关于规范东莞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披露管理的通知》,要求从今年5月1日开始,包括商品房销售楼盘可售房源总数、最高单价、最低单价和平均售价、每套房总价等信息,都必须在销售现场动态公示。

c28c (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