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今年大力推广公共租赁房 租金便宜1-4成
2010-03-02 09:15:34
22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赵素冰

没选到中意经适房的 可拿货币补贴买商品房

成都今年将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今年起在高新区试点经适房货币化补贴保障方式

提高廉租房

租赁补贴标准

中心城区2010~2011年度低保家庭廉租房租赁补贴标准由12元/平方米调整为14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租赁补贴标准分别由9元/平方米、8元/平方米、7元/平方米调整为11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9元/平方米。

A

廉租房 可以卖给承租人 今年在金堂崇州试点

“廉租房可以卖给承租的市民。”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成都将探索廉租住房的出售,允许已承租廉租房的住房保障对象自愿购买。他认为廉租房出售一方面可以彻底解决其住房问题,另一方面回笼建设资金继续投入廉租房建设。据了解,今年将选择金堂和崇州两个市县试点廉租房出售工作,为全市推行廉租住房出售奠定基础。

在探索廉租房出售的同时,郊区市县3月底以前也将提高廉租租金补贴的标准。从今年起,成都中心城区已经全面调高了租赁补贴标准。据了解,中心城区2010~2011年度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12元/平方米调整为14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分别由9元/平方米、8元/平方米、7元/平方米调整为11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9元/平方米。郊区(市)县也要在3月31日前,根据市场租金水平调整本地现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今年,中心城区将开工建设2000余套廉租住房房源,要力争8月实现开工,2011年底竣工。各区(市)县在建的所有项目,要力争今年底竣工,大邑县今年新建的廉租住房315套,都江堰1450套,要力争2011年上半年竣工。

B

经适房 尝试货币化补贴 首先在高新区试点

按照“面向社会、提前登记、按需建设、保证供应”原则和确保“当年登记、次年交房”的要求,组织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10年,中心城区计划新开工建设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20万平方米,实现“按需建设、应享尽享”。

从今年起,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准入线”从家庭年收入由4万元以下调整为5万元以下,将更多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夹心层”家庭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只要符合经适房的保障条件,今后也能申请货币补贴。”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探索经适房的多样保障方式,今年将创新举措,首先在高新区试点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保障方式。这也是说,凡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家庭都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通过市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目前,具体补贴办法正在制定中。

特别提醒:经适房属政策性住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五年不能上市交易,未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C

公共租赁房 租金便宜1~4成 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可申请

毕业不久、工资不高,一部分大学生成为了住房保障的关注对象。今年,成都将在中心城区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由其管委会或所在区政府组织建设大学毕业生租赁公寓,解决新毕业大学生创业初期住房困难。在中心城区工作,并满足一定的收入、工作年限条件,大学生就能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公寓,而大学毕业生租赁公寓的租金将比市场价格低10%~40%。

同时,进城务工人员也将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优惠。按照《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关于“在工业集中发展区等用人单位集中的区域,建设农民工租赁性集体公寓和公共廉租住房”的要求,选取一些开发区进行试点,由政府主导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租房需求的一定比例修建公共租赁性住房,在试点基础上采取政府引导、企业投资修建模式逐步加大公共租赁性住房建设,满足各开发区农民工居住需求。

此外,今年中心城区将修建40万平方米的限价房。限价房力争今年8月开工建设,明年实现销售。据了解,限价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按照比同等地段同类商品住房市场价格低15%~20%确定,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D

棚户区 今年改造56万平方米 多为成片达50户以上的居住区

据了解,我市将通过棚户区改造,改善一部分老百姓居住环境不佳、功能配套不完善的居住条件,让他们从此告别“蜗居”搬进新房,实现居住环境的“升级”。到2012年,全市将基本完成122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今年首先完成56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完成10万平方米,郊区(市)县完成46万平方米。

据了解,此次改造的范围,主要涉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结构简陋、使用功能没有独立厨房和厕所、基础设施不配套、房屋破损率高、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较为集中,群众改造愿望强烈,集中成片达50户以上的人口密集居住区。

棚户区的改造“方式多”,可“取长补短”,对相邻地块进行整合。

提高保障力度,“准入收入线”两年一调

为了让住房保障的力度更大,我市将把住房保障准入线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两年调整一次,这样一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后,相应的对住房保障的“准入线”也进行动态调整。据悉,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准入线”,今后都将两年一调,并向社会公布。而为了实现住房保障的全市“一盘棋”,郊区(市)县也将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据了解,2010年~2011年成都廉租房和经适房收入“准入线”已经确定。中心城区廉租房保障线为家庭年收入2.2万元以下,经适房保障线为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郊区(市)县政府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和住房状况以及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住房价格水平,合理确定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廉租房保障收入线低于规定标准的郊区(市)县,要在2010年6月底前调整。本报记者 赵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