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更改规划 谁的意见才算数
2009-12-02 13: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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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
    开发商更改小区的规划有很多种情况。比方说,一铲下去,发现有座古墓,主动提出更改规划以保护文物,这属于高风亮节。可惜的是,开发商绝大多数更改规划行为,都归结于利益最大化。在当前的开发模式下,公共配套建筑查无对证造成质量等问题,项目售罄后更改绿化、会所等配套设施用途(绝大部分是建房),先建房后配套、最后配套严重缩水等问题大行其道,颇有点让人徒唤奈何的味道。

  开发商在做这些事时,往往是“悄悄打枪”——在项目售罄撤退前突然出手,造成既成事实,让处于信息严重弱势的业主一方往往猝不及防,反击往往流于徒劳。

  因此,芙蓉山庄这样的事件在当下屡见不鲜,甚至还出现过之前金碧文华小区的业主被砍事件,皆是因“更改规划”而起。很多时候,业主去找开发商得到的答复理直气壮:规划更改是获得相关部门批复的,并且经过了公示。就算违规罚款,与售楼获得的高额利润相比,完全可以忽略。

  但是,这一切合理吗?业主的权益,指望谁来保护?指望业主相信开发商“人性本善”?

  那么,漏洞在哪里?

  在国土部门的文件中有这么一条表述:“用地单位对开发项目改变用途、容积率超标等情况,国土部门在最后审核时如果查出,会要求开发商重新申请规划调整,补交土地出让金,交纳相关税费。”

  “交钱了事”,相关部门罚点款,开发商赚得爽,最后就没在小区生活几十年的业主什么事。

  搞清楚这些,或许我们才能更深切地感受到,芙蓉山庄“听证会”所具有的标本意义——一个事关上千人未来几十年生活是否愉悦的事情,还是应该先听听他们的意见,相关部门再去批复,开发商再去动手,岂不更合理?